京医保发〔2025〕1号
各区医疗保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美满本市医疗服务价值和医疗保险政策,现就规范部门医疗服务价值项目和有关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航空医疗转运”医疗服务价值项目,附件所列价值为最高领导价值,不得上浮,下浮幅度不限。同时,明确根基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报销类别(见附件)。
二、各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依照价值政谋划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用度,不得收取未列明的用度。各公立医疗机构要成立健全内部价值治理造度,严格规范自身价值行为;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值公示造度,在服务场所显著地位通过多种方式公示医疗服务项目、价值及服务规范等内容,落实好住院用度清单、明码标价等有关划定。
三、视注区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落实责任。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诠释,亲昵关注政策执行情况,跟踪政策执行成效;要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治理和医德医风教育,规范医务人员服务行为,不休提高服务质量;要领导医疗机构加强内部成本核算和成本节造,自动做好控费工作,实时解决医患矛盾。
四、国度或本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不容临床使用的医学诊疗技术,不合用本市各项价值政策。
本通知自2025年1月25日起执行。此前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医疗机构应实时汇报有关部门。
附件:医疗服务价值项层次准表
北京市医疗保险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
2025年1月17日
附件
医疗服务价值项层次准表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服务产出 (项目内涵) | 价值组成 | 加收项 | 扩大项 | 之表 内容 | 计价单元 | 计价注明 | 项目价值(元) | 备注 | 医保 类别 | 工伤保险类别 |
AZAA0002 | 航空医疗转运 | 指医疗机构(含120急救中心)利用各类航空器转运患者的使用用度。 | 所定价值涵盖航空器交通往返有关治理费、折旧费、消毒费、油耗、司机劳务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根基物质资源亏损。 | | | | 次 | 次以每航时为基础计价,超过1航时不及整航时按0.1航时累计 加收,因患者原因机组等待每超过8幼时,按1航时收费。 | (单发直升机)16000;(多发直升机)31000 | | 丙类 | 丙类 |